多年來,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過程中暴露出一些“假、大、空、”問題。“假”是指在職稱評定資料中造假,假論文(收費論文)、假證書(買證書或找人代考)層出不窮;“大”是指課題、論文的主題過于高大,與中小學教師的日常工作沒有什么關系,多是瞎編亂造,我們稱之為無實際問題、無研究內容、更無結論的“三無”課題;“空”是指有些職稱評定要求落不了地,教師看不懂,學校也搞不懂。
職稱評定的目的是為了給教師搭建一條專業成長通道,選拔一批優秀教師成為行業的“標桿”。近幾年,為了增加選拔的難度,“技術”含量不斷提高。這里的“技術”,更多地偏向于理論,要求“高、精、尖”,于是職稱論文、職稱外語、職稱計算機應用能力成為了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的必要條件。如此走偏了的職稱評定,把一個個普通教師都引向了教育理論家之路,但卻忽略了教師最重要的教育教學能力,成了中小學教師自身專業成長的“屏障”。
中小學教師需要作研究,但他們的研究應該是接地氣式的,應該緊貼課堂和教學。如果真能實現《意見》中提出的,對職稱英語、論文“不作統一要求”,對釋放中小學教師活力、減少“額外”壓力有著積極作用。
如何讓中央的好政策落地,這還需要各部門走進實際,以供給側思維來看待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工作。各級政府和部門需要明確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真正的目的和價值,只有這樣才能制定出更加科學的評定標準和要求,為學校和老師“減負”。從中小學教育的需求和功能出發,以管辦評思維劃分各部門的職責與責任,改變以往所有相關部門一個不落地全程參與模式,向基層放權。
如今,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涉及多個部門,如果每個部門都站在本部門的視角和職能來看待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只從自己的視角提出本部門的認識和要求,綜合在一起,看似“松綁”的職稱又有可能進入新的“規定”中去。
有人會問,放權后如何操作,如何保證公平公正?首先是確定科學的評價指標,中小學教師職稱評定應以實際工作狀態和效果為主要指標。教師專業技術高與低,評價的對象應該是學校、學生,他們關注什么,指標就該增加什么。
其次是規范評定的流程。現在,教師職稱評定從要求到標準、從核準到審批很多權力掌握在相關單位手中,評價也是簡單的靠材料打分,而實際用人單位、服務對象則沒有話語權。其實,在科學的標準制定后,許多權力完全可以放手,讓基層教育管理部門根據實際需要來公開評聘,邀請學生、家長等利益相關者都參與到過程中來。
令人欣喜的是,此次《意見》讓職稱評定今后的關注點從理論研究素質提升向重教育教學能力轉變。相信新的職稱制度會將中小學老師們重新引向課堂,而那些真正腳踏實地、專心教學的老師也一定會得到相應的認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