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漳州市總工會、市檢察院聯合出臺《關于實施“安薪計劃”的意見(試行)》(下稱《意見》)。《意見》圍繞建立聯動工作平臺、協同推進運用“一函兩書”、開展勞動維權領域涉案企業行政合規監督等五個方面創新20條措施,發揮檢察機關法律監督職能優勢和工會在發現、排查勞動領域風險隱患中的第一道防線作用,共同維護廣大勞動者合法權益。
搭建“工檢聯動”平臺
《意見》明確,漳州市工會與檢察機關將建立信息共享、線索雙向移送、協同互助、會商研判、矛盾糾紛協同化解、聯合普法、聯席會議等8項工作機制、聯動工作平臺。
工會、檢察機關將借助12351工會服務職工熱線、12309檢察服務熱線,搭建信息共享平臺,共同推動勞動領域信息互聯互通,加強勞動者維權輿情監測。對勞動者因欠薪、工傷、傷殘、社會保險費支付、被違法解除勞動關系等維權監督線索和涉及勞動者維權的檢察監督案件線索進行雙向移送、分析研判、分類處理、協同互助。對嚴重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涉及勞動者人數眾多、標的額較高等社會影響重大的勞資糾紛案件,以及勞動者反映強烈的勞動報酬、社會保險、休息休假、職業安全等問題,工會、檢察機關組織開展會商研判,共同研究解決辦法。
組建“安薪專員”隊伍
《意見》明確,“安薪計劃”將建立專人負責機制。工會、檢察機關共同成立“安薪專員”隊伍,由工會、檢察機關處理勞動維權糾紛的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擔任,負責組織開展“安薪計劃”的日常聯絡、信息共享、線索移送、研判處置、結果反饋等各項工作,保障每個縣區檢察院、總工會至少有1名“安薪專員”。
“安薪專員”隊伍建設方面,由工會、檢察機關共建培訓師資庫,吸納檢察機關、工會工作人員及勞動維權領域專家作為授課老師,對“安薪專員”進行技能培訓。工會可以根據實際需要,聘請檢察工作人員擔任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特邀監督員,檢察機關可從工會中聘請專業人員擔任特邀檢察官助理,共同提升開展勞動者維權保障工作的質效。
協同推進“一函兩書”
《意見》明確,將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提示函、工會勞動法律監督意見書、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建議書(簡稱“一函兩書”)納入“安薪計劃”。
工會將依法依規制發“一函兩書”,檢察機關從中主動發現勞動者權益保障線索,綜合運用檢察職能,依法跟進實施法律監督。工會與檢察機關將進一步建立跟進監督、協同監督、行政檢察監督保障機制,推進檢察監督與工會“一函兩書”銜接協作。
開展行政合規監督
《意見》明確了勞動維權領域的涉案企業行政合規監督制度。
工會、檢察機關可分類總結企業常見違規風險點,逐步建立企業勞動者權益保護合規預防目錄,降低勞資糾紛風險。在辦理涉及勞動者權益保護行政違法監督案件時,檢察機關可會同工會推動行政機關指導企業開展合規整改,推動行政機關把企業合規整改情況作為處罰的參考。建立行政合規監督企業名錄,引導企業進行持續修復,指導行業協會、商會等建立行業公約、自律規章,避免共性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