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住建廳等七部門發布《關于切實保障環衛行業職工合法權益的實施意見》,圍繞提高環衛工收入水平、健全環衛工風險保障機制、妥善解決環衛工住房和子女就學問題等多個方面提出措施,切實保障環衛行業職工合法權益。
文件要求,確保環衛職工月工資收入(不含獎金、津貼、補貼、工齡工資、加班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等)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130%;達不到130%的地方,應在2024年年底前根據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調整到位。全省環衛職工崗位津貼按出勤日計算,標準為每人每出勤日10~15元。
文件規定,用人單位應按規定與環衛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按照所在地標準為簽訂有效勞動合同的環衛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同時應多渠道解決環衛職工特別是外來環衛職工的住房困難問題。
湖南將參照建筑施工等高危行業安全生產責任險的模式,在市政道路保潔、垃圾清運等行業推行環衛安全生產責任險。建立環衛職工特殊困難救助機制,設立困難環衛職工救助基金,對因工傷或患重病住院治療且家庭特別困難的環衛職工給予救助。
此外,文件還提出,各級工會要擴大工會組織有效覆蓋,建立環衛行業職工法律援助通道,對建檔困難職工開展常態化的生活、醫療和助學救助。各環衛服務企業應加強企業工會組建,通過工會優勢保障環衛職工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