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升公司業績,客戶經理“慫恿”員工自掏腰包充值,并承諾如果介紹客戶充值,就歸還員工本金,卻在員工離職以后不予給付。日前,山東省煙臺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的一起案例,披露了張某的“奇葩”經歷。
張某是一名剛畢業的大學生,去年在求職中無意看到被告某美容機構正在招聘前臺客服,她在經過面試后順利入職。
涉世未深的張某原以為,這份工作只是簡單地接打電話和為客戶提供咨詢服務,但在第三個月轉正時,客戶經理找到了她,表示如果要轉正必須服從公司安排。
“所謂的服從公司安排,就是讓我們自掏腰包提升公司業績。”張某說,自己當時感覺這個要求不合理,但是客戶經理說“店里所有的工作人員都是這樣做的,如果介紹客戶充值,這筆錢就會返還”。在客戶經理的不斷勸說下,張某為了順利轉正,以客戶的名義向公司賬戶充值了1萬元。
之后的幾個月,由于張某業務能力突出,公司按照之前的約定分三次共返還了她7000元。2025年5月,張某因個人原因向公司提出離職,公司同意。但是,之前剩余的3000元充值的錢卻始終沒有給付。在多次索要無果的情況下,張某訴至煙臺開發區法院。
在開發區法院訴訟服務工作人員的幫助下,張某現場提交工作證明、轉賬記錄、聊天記錄等證據材料。法官在收到案件后,認為此案案情相對簡單,涉案金額也不大,在經張某同意后,將案件轉入調解中心進行調解。
調解員啟動“背靠背”調解機制,多次通過電話聯系美容機構客戶經理。起初對方以“負責人出差”“財務緊張”等理由推諉,后來直接拒接電話。面對調解僵局,調解員果斷上門走訪,向企業負責人當面釋明法律風險。一方面指出其以轉正脅迫員工墊資的行為違反勞動合同法,相關協議可能依法被認定無效;另一方面警示該公司,對該案,法院可依法采取財產保全、信用懲戒等措施,后期企業若拒不履行義務,甚至可能被列入失信名單,影響正常經營。
“法律剛性+調解柔性”的雙軌策略,讓該公司最終打破僥幸心理,并當場答應月底前給付剩余欠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