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山西以往醫療救助政策相比,《實施意見》將醫療救助對象范圍擴大到困難職工和城鄉居民!11月8日,山西省醫保局副局長劉磊在省政府新聞辦新聞發布會上介紹該省《關于健全重特大疾病醫療保險和救助制度的實施意見》時表示。
根據國家要求和山西實際,山西省醫保局會同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鄉村振興局、省稅務局、省總工會、山西銀保監局聯合起草了《實施意見》,不久前以省政府辦公廳文件印發。
據介紹,山西將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住院費用、門診慢特病等費用,經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報銷后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部分,納入醫療救助保障范圍的同時,統一明確將基本醫保、大病保險年度起付線以下的政策范圍內個人自付費用納入醫療救助保障范圍,并將實現市域內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一站式”結算。
山西按救助對象家庭困難情況,分類設定起付標準、救助比例和年度最高救助限額。對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不設起付標準,特困人員由醫療救助給予保障;低保對象按70%的比例給予醫療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額6萬元。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因病致貧重病患者起付標準分別為全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25%,均按60%的比例給予醫療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額均為4萬元。
根據《實施意見》,山西縣級醫保部門將對困難群體和脫貧人口參加居民醫保、醫療總費用、待遇享受、醫療費用個人負擔等情況進行監測,困難群體和脫貧人口個人年度累計負擔醫療費用超過6千元的,納入醫保因病返貧監測范圍;其他參保居民個人年度累計負擔醫療費用超過2萬元的,納入醫保因病致貧監測范圍。通過加強部門協作,山西將建立健全防范化解因病致貧返貧信息共享、動態監測和精準幫扶機制,防范化解因病致貧返貧現象。
山西省財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全省各級財政部門一方面確保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財政補助到位,今年截至目前已到位150.33億元;另一方面對困難人員參保個人繳費部分進行分類資助,今年資助參保支出預計將達到4.47億元。2021年,全省各級財政醫療救助資金到位8.30億元,2022年截至目前已到位16.15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