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記者從省社保局獲悉,為做好2023年度省直工傷人員工傷醫療定點醫院選擇變更申報工作,確保工傷人員工傷復發就醫不受影響。2023年度省直工傷人員工傷醫療定點醫院變更申報工作時間為即日起至12月28日。
據了解,2023年度可選擇變更申報的工傷醫療定點醫院為吉林大學第一醫院、吉林大學第一醫院二部、吉林大學第二醫院、吉林大學中日聯誼醫院、吉林大學口腔醫院等。工傷人員僅可從定點醫院中選擇一家單位作為本人工傷復發就醫定點醫院。定點醫院選定后,原則上年度內不再更改。
同時,根據工傷人員本人意愿統一填報《(2023)年度省直工傷人員定點醫院選擇變更表》。如本單位工傷人員定點醫院信息均無變動,也應在該表中注明。《變更表》需加蓋公章,于12月28日前報送省社會保險事業管理局省直機關事業單位社會保險經辦服務處,電子版發送至郵箱ssbgsjb@126.com。
需要注意的是,工傷人員工傷醫療定點醫院的選擇僅適用于工傷復發就醫,與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就醫及離休干部、二等乙級以上革命傷殘軍人就醫無關。正在住院治療的工傷人員,無論定點醫院是否變更,均需在12月31日前辦理住院費結算手續。如變更定點醫院,應于2023年1月1日起到新選定的定點醫院就醫治療。因特殊情況需臨時到非選定醫院就醫的,應到選定的定點醫院辦理相關手續。若未按上述規定辦理,工傷保險基金不予承擔其2023年1月1日后發生的工傷醫療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