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醫保局印發《關于做好2019年醫療保障基金監管工作的通知》,將對騙保行為加大打擊力度,實現定點醫藥機構現場檢查全覆蓋。同時,還提出將建立飛行檢查機制,并通過智能監控等手段,實現醫療費用100%初審,探索建立定點醫藥機構、醫保醫師和參保人員“黑名單”制度,推動騙保行為納入國家信用管理體系。
《通知》要求各統籌地區逐一排查轄區內定點醫藥機構違約違規違法行為,綜合運用智能監控、突擊檢查、專家審查等方式,將醫療保障基金支付全部納入事后審查范圍,并加快向事中攔截和事前提醒延伸。省級醫保部門要加強督促檢查,及時對統籌地區定點醫藥機構進行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10%。
在全面檢查的基礎上,2019年將開展打擊欺詐騙保專項治理。國家醫保局要求各省結合實際,針對薄弱環節,確定1~2個專項治理重點,集中力量嚴厲打擊。
《通知》還制定了具體推進時間表:3月底前,研究制定專項治理工作方案,并報國家醫保局備案;4~8月,各統籌地區開展專項治理自查;9~10月,省級醫保部門開展抽查復查,并于11月底前向國家醫保局報送專項治理工作總結。
針對不同監管對象多發、高發的違規行為特點,《通知》明確將聚焦重點,分類打擊。
其中,對定點醫療機構要進一步按其服務特點確定監管重點,就二級及以上公立醫療機構,將重點查處分解收費、超標準收費、重復收費、套用項目收費及其他違法違規行為;就基層醫療機構,將重點查處掛床住院、串換藥品、耗材和診療項目等行為;就社會辦醫療機構,將重點查處誘導參保人員住院,虛構醫療服務、偽造醫療文書票據、掛床住院、盜刷社保卡等行為。
對于定點零售藥店,將重點查處聚斂盜刷社保卡、誘導參保人員購買生活用品等行為。針對參保人員,將重點查處偽造虛假票據報銷、冒名就醫、使用社保卡套現或套取藥品、耗材倒買倒賣等行為。針對醫保經辦機構,要重點查處內審制度不健全、基金稽核不全面、履約檢查不到位、違規辦理醫保待遇、違規支付醫保費用以及內部人員“監守自盜”“內外勾結”等行為。
另外,醫保部門將嚴格費用審核,規范初審、復審兩級審核機制,通過智能監控等手段,實現醫療費用100%初審。同時采取隨機、重點抽查等方式復審,住院費用抽查復審比例不低于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