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市場監管局、市發展和改革委等六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應對疫情影響加大對個體工商戶扶持力度的若干措施》,在社保減免、繳稅、電氣費用、房租成本等方面提出多項優惠措施,支持個體工商戶盡快有序復工復產、穩定擴大就業。
《若干措施》規定,對于實體批發零售類、餐飲類、居民服務類、交通運輸類等涉及群眾基本生活保障行業的個體工商戶,結合本地疫情防控實際,有序復工復產。涉及人員聚集的文化娛樂、教育培訓等行業,結合實際適時明確復工復產時間。符合各地復工復產規定的個體工商戶,無需批準即可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保證符合復工復產防疫安全標準規定的人員及時上崗。
此次出臺四方面十三條具體措施。在社保減免方面,免征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企業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的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部分。個體工商戶以個人身份自愿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居民養老保險的,可在年內按規定自主選擇繳費基數(檔次)和繳費時間。對受疫情影響無法按時辦理參保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允許其在疫情結束后補辦登記,不影響參保人員待遇。
在繳稅方面,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本市小規模納稅人增值稅征收率由3%降為1%。另外,對個體工商戶停征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費、停車占道費、污水處理費 (非居民)。
2020年上半年,對受疫情影響無力足額繳納電、氣費用的個體工商戶,實行“欠費不停供”措施。對于受疫情影響,貸款到期還款困難的個體工商戶,各區要積極指導各銀行業金融機構,靈活調整還款安排,合理采取展期、延期、循環貸款等手段,不得盲目抽貸、斷貸、壓貸。
